湘潭大学成人教育起始于1974年复校初期,最早的成人教育工作由教务处培训科负责。1982年3月,学校成立干部培训部,专门负责管理全校的成人教育工作。1984年底,干部培训部更名为成人教育部。1993年,成立成人教育学院,2009年2月更名为继续教育学院。
湘潭大学成人教育是学校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形式。随着湘潭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为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该校自1999年起,成人教育的函授、夜大学(业余),自考全日制脱产班等各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由成人教育学院实行统一管理。此外,对自学考试助学班及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班实行宏观管理。建校以来,该校通过干部培训、函授教育、夜大学、全日制脱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多种形式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10万人。一大批优秀毕业生走上了厅以上领导岗位或成为所在单位的业务骨干。该校成人教育在高等教育履行社会服务职能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
继续教育学院下设:院办公室、招生与学籍管理科、教学管理科、自学考试办公室、学生管理科。主要办学形式有非学历教育培训、函授教育、业余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院共有专职管理人员11名,现有成教、自考助学班在籍学生一万余人。湘潭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始终依托学校的优质办学资源,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效益求发展,积极主动地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培养高素质人才,办学效益、办学规模同步发展,办学声誉与日俱增,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肯定和合作站点的信赖。先后获得“全国自学考试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成人教育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全国“成人招生先进单位”及“湖南省普通高校成人教育先进单位”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在籍)学生以外的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4)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成人高等教育
招生层次:分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和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三种。
学习形式:分为业余和函授。英语和艺术类专业为业余,其它专业均为函授。
学习年限:“高起本”五年,“专升本”和“高起专”两年半。
报考条件:报考高起本或高起专的考生必须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
报名时间:9月上旬,通过手机端APP或微信小程序在线注册、报名、上传资料、缴费。
考试时间:10月下旬(具体时间请参阅准考证)。
招生录取:凡上线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与我院学历中心取得联系,以便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
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湘价教[2014]92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毕业待遇: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校颁发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层次毕业文凭(成人高等教育证书学信网上可查询)。符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成教学士学位。